对网络恶意诋毁行为应该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在咱们互联网圈,确实有一些人打着“打假”或者“测评师”的名义,给自己的账号发视频说这里不好那里不对。有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证据就说人家品牌或商家坏话,目的就是为了博取眼球。特别是这些账号发完这些内容后,往往还在橱窗里卖东西,甚至是卖课程来赚钱。比如说有个账号发视频说某款羽绒服根本不防水还吸水,说人家虚假宣传甚至是制假窝点,结果他在视频或直播间挂售货链接卖同类商品。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大家的认知,也给互联网行业的生态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这种行为如果特别严重的话,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或者诽谤罪。对于这些受害人来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话也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里的诋毁商誉行为。对于这个问题咱们可以通过自力救济还有外部治理两种方式来解决。 自力救济的话受害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索赔损失。或者也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平台举报。 外部治理主要就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还有平台自己的自律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平台作为数字活动的承载者和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纽带也是关键治理主体。平台可以根据规则和法律授权对那些恶意诋毁用户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扣分、限制流量等措施。 现在很多平台都在积极探索这种治理机制呢。以抖音还有抖音电商为例吧,从2023年到2025年他们发布了很多关于更新规范的公告呢,比如什么“剧情演绎”类视频创作规范啦,还有关闭某些账号内容加热功能啦。这些规范里都提到创作者发布这些内容的时候要遵循科学依据还有客观事实啦,不然就会被列为争议账号。 确实这些措施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呢。不过平台也还得再完善一下反馈渠道还有内部复核流程之类的机制才行。 针对网络恶意诋毁行为应该构建一个协同治理机制嘛:平台加强审核跟处罚,监管部门完善法规跟查处典型案例,品牌方公开信息依法维权,公众提高辨别能力理性监督。咱们多方面一起努力才能把网络营商环境给净化了啊! (作者:范世乾,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