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凌晨,当新年钟声在宁波天一广场敲响之际,欢庆的人群放飞手中气球迎接新年。
然而,两名男子却在这一时刻做出危险举动,在人群中点燃并向空中喷射烟花,致使周边群众惊慌躲避。
执勤民警迅速反应,当场控制涉事人员,熄灭并收缴烟花。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1日通报称,由于处置及时,现场秩序平稳,未造成人员伤亡,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到,一名身穿黄色衣服的男子和一名黑衣男子在人群中点燃烟花,火光向上喷射。
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周围群众纷纷后退闪躲。
警务人员迅速介入后,黑衣男子抛下烟花试图逃离,黄衣男子被当场控制。
相关视频在网络平台传播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此类在人群密集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的行为并非孤例。
2025年1月,杭州一名男子在近9万人参与的放飞气球活动中,向空中喷射加特林烟花,造成人群恐慌。
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调查显示,该事件之所以未酿成重大事故,是因为现场放飞的数万只气球填充的是氦气。
倘若使用氢气等可燃气体,遇到火源后果将不堪设想。
专业人士分析指出,在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燃放烟花存在多重危险。
首先,烟花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在密集人群中燃放极易引发踩踏事故。
其次,烟花火星飞溅可能引燃周边可燃物,尤其是气球等物品,造成爆燃。
第三,突发的火光和声响会引起人群恐慌,在疏散通道有限的情况下,容易发生群体性安全事故。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拘留。
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此次宁波警方对两名违法人员的果断处置,体现了对公共安全底线的坚守。
此类事件频发暴露出部分群众公共安全意识薄弱的现实问题。
一些人为追求刺激或吸引眼球,罔顾他人安全,在人群中实施危险行为。
这种以个人私欲挑战公共安全的做法,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是对公序良俗的践踏。
公安机关再次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公共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员密集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节日庆祝应当文明有序,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相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通过提前部署、重点巡查、快速处置等措施,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节庆的意义在于共享喜悦,而不是以危险行为挑战公共安全。
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的依法处置,体现了对生命安全的最严肃保护,也提醒每一位参与者:守规矩不是扫兴,而是对他人、对城市、对自己负责。
把安全底线守牢,才能让城市的烟火气更温暖、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