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重拳整治跨境代购乱象 虚假标签食品销售者连带承担十倍赔偿

问题——跨境代购“看似便捷”,食品安全风险隐蔽化 随着网络消费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线上流通规模持续扩大,跨境购、个人代购等模式因链条长、凭证复杂、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成为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高风险环节;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显示,2023年至2025年该院审理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2061件,部分案件反映出经营者以“代购”名义规避准入与监管,通过伪造单据、拆分订单等方式,使未获国内准入或难以追溯来源的境外食品进入国内市场,进而诱发质量争议与维权难题。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消费者杨某在某网店购买两件某品牌咖啡,支付1488元。收货后,杨某发现商品包装质感较差,遂向经营者钟某索要报关单及检验检疫等材料。钟某提供的报关单与外包装成分标示存在明显差异。经海关查询核实,所涉报关单系伪造,且实际进口商品标签与涉案商品标签严重不一致。杨某随后向监管部门举报,并获悉涉案商品标签所标示的总经销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经销同类产品涉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已被移送公安机关。杨某认为涉案咖啡来源不明、标签虚假,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遂提起诉讼,要求退货退款、十倍惩罚性赔偿14880元及退货运费28元,并主张总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 原因——进货查验缺位与凭证造假叠加,放大监管与追责难度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商品外包装成分信息与海关备案信息严重不符,销售者未能提供合法进口凭证,依法可认定为来源不明、标签虚假的不合格食品。更看,此类纠纷频发的背后,既有部分经营者利用跨境流通链条较长、消费者难以核验的特点,以“海外直采”“内部渠道”等话术弱化消费者对凭证的要求,也有少数主体通过伪造报关材料、混用标签等方式逃避法定审查义务。此外,个别“挂名经销商”在供应链管理、品牌授权、标签审核各上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市场端出现“谁贴标谁负责”与“名称被冒用难证明”的争议。 影响——以司法规则压实责任链条,维护网络消费秩序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裁判中强调,销售者钟某作为食品经营者,负有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未尽审查责任且对风险具有可归责性,应承担退赔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对标签标示的总经销商,法院指出其对产品来源合法、标签真实负有法定保障义务。该公司虽辩称名称被冒用,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同时,其涉同类产品被查处的事实与案涉商品潜在安全风险存在高度关联性。最终,法院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总经销商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此案的规范意义在于:一是对“进口食品标签与海关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情形作出明确裁判导向,强化对来源不明、标签虚假的从严认定;二是将食品安全责任从“终端卖家”向“标签主体”延伸,推动形成可追溯、可问责的责任闭环;三是通过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成本,对以代购名义规避监管的经营行为形成震慑,促进网络市场公平竞争与规范经营。 对策——以“凭证、标签、主体责任”三位一体提升治理效能 司法机关提醒,规范跨境代购食品经营,关键在于压实各环节法定义务。对经营者来说,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真实、完整留存合法进口证明、检验检疫材料、进销存记录等,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不得以拆分订单、改换标签、伪造凭证等方式逃避监管。对标签明示的经销商、代理商等主体,应加强授权管理和渠道管控,建立标签审核与风险排查机制,对市场端出现的异常产品及时核查、快速处置,避免“被冒用”成为推责托词。 对消费者而言,通过代购购买食品应增强风险意识:下单前核验商家资质和交易规则,交易中要求提供合法进口凭证并核对标签信息,收货后及时留存商品照片、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面单等证据。一旦发现成分标示异常、凭证可疑或疑似安全风险,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前景——以法治统一尺度,推动跨境消费在规范中发展 跨境消费需求仍将增长,但越是新业态、新模式,越需要清晰的规则边界与稳定的预期。该案通过统一裁判尺度、细化责任认定,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跨境代购不是监管“盲区”,食品安全责任不能因交易链条拉长而被稀释。下一步,随着监管协同、平台治理与司法裁判持续发力,跨境食品流通有望在更透明的凭证体系、更严格的标签管理与更完善的追溯机制下实现规范发展,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跨境代购不应成为规避监管的“挡箭牌”。只有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边界、制度落实责任、协同治理提升透明度,才能让“买得便捷”真正建立在“吃得放心”的基础之上,推动网络消费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