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伙发个解读辅导。为了让各地医保部门能更好地对接和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咱们就把大家平时都在问的一些普遍问题摆出来,提供一些统一的口径参考。得说明白,这辅导主要是帮着解释指南里的内容,可不是给医保稽核定调子用的。各地还得结合自己的情况出政策,医疗机构怎么收费,都得听当地医保部门的规矩。 有不少问题特别容易搞混。先说常规彩超检查,如果大夫因为检查需要让病人换个姿势看同一个部位,能不能多收钱?不行,按照标准只要是同一个部位的不同体位检查,只能算一次。 还有科室自己配了设备做超声检查能不能收费?只要主管卫生部门没说不行,医院有能力做这种诊断活动就可以收。 接着问那种在病床旁边用一台机器连着做了多普勒常规检查和血管检查的情况能不能多收钱?也不行,只要是同一次完成了多项床旁检查,只能收一次床旁的加收费用。 关于检查部位也得说清楚。像体表软组织、周围神经、浅表淋巴结这些地方,不管是一个还是多个部位一起查,都算一个完整的计价单位。超声指南里写得很明白,一次性看这些地方只能收一次钱。 最让大家疑惑的还是颅内血管那一块。要是医院同时给病人做发泡试验和CO₂试验这两项测试,该怎么算钱?只要是做了这两项特殊方式检查,就得按一次多普勒检查加上两次特殊加收的费用来算。 要是看膀胱残余尿量或者胆道收缩功能需要前后对比的话该怎么收费?这种情况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操作方式前后各收一次费。比如用B超来测膀胱残余尿量的话,就收两次B型超声检查费。 对于胎儿相关的检查费用怎么收也有规定。医院能不能收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胎儿)和扩展项“胎儿血流动力学检查”这两项?要看实际情况能不能给病人提供两个不同的服务。 如果是对可疑胎儿做产前诊断要怎么收费?这得看做检查的人有没有资质,而且服务内容不光是做系统性筛查,还要对有疑问的地方做更详细的扫查和评估。 胎儿三维或者四维成像这一块能不能另收钱?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胎儿系统性筛查)已经包含了基本成像的需求了,不能再额外收立体成像的加收费用。 胃肠道造影用五谷造影剂这种非药品类的对比剂还收不收费?立项指南用说明里写了这种非药品类对比剂属于基本消耗材料范畴,不用单独收钱。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弹性成像)的计价单位是“器官”,该怎么理解?这里说的“器官”指的是病变组织或者病灶所在的器官位置,不能按病灶数量或者扫描的面数来拆分收费。 医院能不能既收弹性成像的费用又收常规超声的费用?得看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如果是单独做弹性成像检查的话,常规超声作为必须的步骤不用再额外收钱。如果是先做完常规超声检查后医生觉得有必要再做弹性成像的话,那就可以在收了常规费用之后再收一次弹性成像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