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

各位小伙伴,把眼睛擦亮了,咱们今天来唠唠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这政策可是咱们程序员、科技公司的大福利。只要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把你自己开发的软件产品卖出去,国家给你按13%收税,然后把这个税中实际超过3%的那部分钱,直接退给你。 别急,这里面门道不少。啥叫软件产品?就是电脑里的程序代码还有那些说明文件和数据。这就分了几种类型:有单纯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也有搞系统集成的信息系统,还有那种直接嵌在机器硬件里一起卖的嵌入式软件。 想要享受这个退税待遇也不难。去主管部门拿个《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找著作权管理部门弄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你有这个本事就行。 算退税的钱怎么来?公式给大家放这儿: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3%。应纳税额又是啥?用销项税额减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知道了。那销项税额就更简单了,用销售额乘以13%就能算出。 嵌入式软件稍微复杂点。先算出这玩意儿的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和退税额。至于销售额咋算?把它和硬件机器合起来的总价减去硬件自己卖的价就是了。硬件价格咋定?一般是按最近同类货的平均价;要是实在找不到同类价,那就按硬件成本加上10%来算。 材料方面也得准备齐全。只要算出来退税额是正数,税务机关就得给你及时退钱。第一次去办手续要带齐一堆证明材料;以后再申请只要东西没变就不用再重复交了,说明一下情况就行。 这份好政策全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撑着,具体细则在财税〔2011〕100号文里写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