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这次发布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就背景和意义、总体思路还有创新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在“十五五”规划中提出了要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打造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儿童友好建设就是要把各类资金资源投向人的全面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把这些经验汇总起来,让儿童友好建设变成常态化的事情。通过构建统一的工作机制,整合多个部门的职责,推动规划、政策和项目统筹。这样一来,就能解决群众育儿的难题,提升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这个意见有8个部分内容。总体思路是拓展范围、聚焦重点、筑牢底线和健全机制。拓展范围就是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对每个城市来说,支持各地以城市为单位对照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五个友好”要求来推进。聚焦重点就是在“五个友好”基础上再加强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儿童视角,编制相关规划时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建设公共设施时要把儿童安全作为底线要求。 意见还给各地提出了创新性的政策举措。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要让儿童参与进来。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要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要把最好的资源优先给儿童。 比如,很多景区都提高了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现在上海市、绍兴市等城市地铁开通了儿童友好通道;温州市、珠海市等放宽了成年乘客携带免费儿童人数。这些举措都值得学习借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