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生态环境分局首邀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免罚审议 以透明柔性执法护航企业发展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如何平衡执法力度与企业权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探索的重要课题。辽宁省庄河市生态环境分局近期的一项创新实践,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问题显现于2025年10月的一次例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员工在未配备废气处理设施的车间进行小规模补漆作业,总喷漆量不足2公斤。这种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立案查处。 值得关注的是案件的处置过程。涉事企业当天即完成整改:打磨车间实现密闭管理,所有喷漆作业均转移至合规车间。这种快速响应、彻底整改的态度,为后续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更引人注目的是,庄河分局在案件审议环节开创性地引入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全程参与讨论。 这种做法背后有着深层次考量。当前各地正在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辽宁省也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相关工作。庄河分局此举正是对上级精神的积极响应。"我们既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又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邀请监督员参与审议,就是要确保执法工作经得起各方检验。" 在案件讨论会上,执法人员详细介绍了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情况。监督员们重点围绕三个维度展开评议:一是违法行为是否确属轻微;二是整改措施是否及时有效;三是免予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经过充分论证,与会各方一致认为该案适用"首违不罚"原则。 这种创新模式带来多重积极影响。对企业而言,既受到了警示教育,又避免了因轻微过失承受过重处罚;对执法部门来说,通过引入外部监督提升了公信力;对社会各界,则提供了了解环保执法的透明窗口。"这种'看得见的公正'让我们对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一位参与审议的监督员评价道。 该案例为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提供了有益启示。据了解,庄河分局正总结经验做法,计划将监督员参与机制推广到更多符合条件的案件中。相关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既坚持了法律底线,又反映了服务意识,有望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可复制经验。

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的创新实践表明,科学的执法方式、透明的工作机制能够有效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保护格局。这种"柔性执法"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