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中,模具公司员工何某因体检报告显示肝功能不全,被企业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并强制要求休病假,月薪从9500元骤降至1824元。
何某后续多次复查结果均显示肝功能指标无异常,但公司仍坚持原决定,最终导致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法律界人士分析,此案争议焦点在于企业行为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及违法降薪。
根据《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不得以与工作岗位无关的健康状况为由,对劳动者实施不公平待遇。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的肝功能问题未达到传染病标准,且复查结果正常,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调岗降薪的合理性,故判定企业侵犯了何某的平等就业权。
此案暴露出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上的法律意识薄弱问题。
近年来,类似以健康为由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反映出个别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
专家指出,企业应对员工健康问题采取科学评估,而非简单“一刀切”处理,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法院判决不仅要求企业补发工资差额9560.74元,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9217.4元,这一结果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苏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供了明确司法指引:健康管理应遵循“必要、合理、适度”原则,且需与员工充分协商。
展望未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和司法保障力度加大,企业用工合规性将面临更严格审视。
相关部门建议,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康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内部申诉渠道,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从源头避免劳动争议。
健康管理不应成为就业机会的“隐形门槛”,风险防控也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代价。
该案提示,用人单位在面对员工体检异常时,更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支撑、以程序为保障,在依法管理中体现公平,在合理安排中实现共赢,从而为构建稳定、和谐、可持续的劳动关系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