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民营企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然而,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政策倾斜和行政措施支持,缺乏系统的法律保障体系。
这种状况正在发生转变。
即将施行的《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代表了一种重要转变。
该条例以立法形式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法律化、制度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条例共设九个章节,包含82条具体规定,内容涵盖民营经济发展的全链条、全方位。
从条例的结构看,其核心内容涉及七个方面。
首先是明确促进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民营经济发展设定基本方向。
其次是保障平等准入和公平竞争,这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
再次是优化投融资措施,解决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四是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第五是强化要素支持,包括人才、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的配置。
第六是规范引导和权益保护,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是优化服务保障,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为推进条例有效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实施六大工程,形成系统的推进机制。
市场准入保障工程旨在打破隐性壁垒,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力度,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
这一举措有助于消除民营企业进入的隐性障碍,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法治护航专项工程聚焦于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更新行政执法免罚清单,集中整治各类涉企乱象,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直接回应了民营企业长期关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
建立常态化执法司法监督机制,有利于营造稳定、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
融资畅通降本工程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通过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举办高质量的投融资洽谈会,打造产融合作平台,可以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其资金压力。
产业升级培育工程着眼于民营企业的长期发展。
实施规上民营企业成长计划,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矩阵,实施民企出海行动,这些措施形成了从初创到成熟、从国内到国际的完整培育体系,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科技创新赋能工程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这有利于民营企业获得更多创新资源,实现技术突破,开拓新的应用场景。
涉企服务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市区两级联系民企包联机制,建立工作专班解决企业重点诉求,这体现了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助于形成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的良性互动。
同时,通过系列培训和宣传,弘扬企业家精神,讲好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故事,可以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
从国家层面看,中央近年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天津此举正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
从地方层面看,民营经济是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通过立法保障其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政策扶持”到“法治护航”,关键在于以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托举市场主体信心。
地方立法为民营经济发展立规明矩,既是对企业关切的回应,也是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验。
随着条例落地见效、配套工程协同推进,天津能否把“公平竞争的规则”和“服务保障的温度”统一起来,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民营经济活力释放的广度与深度,也将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