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并公布了一批水上纠纷解决的典型案例。
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2022年9月,一起发生在南京港的外轮货舱工人死亡事故,引发了涉及船方、码头、装卸公司等多方的复杂纠纷。
事故中,两名装卸工人在进入货舱理货时发生昏迷,经抢救无效身亡。
死者家属随即向涉事各方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但各方对责任承担的认识存在重大分歧。
这起纠纷之所以复杂,在于其具有多维度的特点。
从主体看,涉及外轮公司、码头公司、两家装卸公司以及死者家属等多个利益相关方。
从法律关系看,既涉及劳动合同关系,也涉及委托合同、泊位租用及装卸合同等多重法律关系。
从事故原因看,既可能源于船方在货物管理上的过失,也可能涉及装卸公司和码头公司的管理责任。
这种复杂性决定了传统诉讼路径的局限性。
若按照常规诉讼程序处理,外轮将面临被扣押的风险,冗长的诉讼周期也意味着死亡赔偿金难以及时落实,这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属而言无疑是二次伤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海事局共同建立的"一站式"解纷中心迅速介入。
解纷中心采取了创新的分步调解方案,充分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原则。
首先,中心优先保障装卸工人家属获得全额理赔。
通过动员装卸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确保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范围内的赔偿款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这一举措有效安抚了家属的情绪,为后续调解创造了基础。
在第一步赔偿完成后,解纷中心进一步推动经济实力较强的码头公司对超出保险覆盖范围的部分进行先行垫付,确保受害者家属在事故发生后的短期内获得足额赔偿。
这种"梯级赔偿"的设计,既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也避免了因赔偿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随后,解纷中心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组织船方、码头公司、装卸公司达成《赔偿款项支付和提供担保函协议书》。
根据协议,船方提供保险公司担保函,承诺承担最终确定的赔偿款,这使得外轮得以顺利离境,船方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这一环节的处理充分考虑了航运业的特殊性,既维护了受害者权益,也维护了正常的港口运营秩序。
在紧急事态处理完毕后,解纷中心继续组织各方就内部责任比例划分进行调解。
经过多轮磋商,各方最终达成了终局性的调解协议,彻底化解了纠纷。
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一站式"解纷中心的优势,即通过集中管辖、多元调解、快速处理,将复杂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这一案例的成功处理,反映了我国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发展。
相比传统诉讼,"一站式"解纷中心通过整合司法、行政、调解等资源,建立了更加高效、便捷、人性化的纠纷解决路径。
分步调解、软化矛盾的方法论,也为其他复杂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这起事故的妥善处置,折射出我国海事治理体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的转型。
在构建海洋强国的新征程中,既需要刚性法律划定责任边界,更需要柔性机制化解矛盾争端。
当效率与公平在调解平台上达成平衡,展现的正是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的实践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