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行政许可纠纷,折射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现实难题。2019年,福建鑫某公司依法取得国有房屋租赁权后,投入2500余万元改造为酒店项目,却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时遇到阻碍——当地公安机关依据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出台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以房产证用途登记不符为由拒绝审批。值得关注的是,上位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并未对经营场所的产权用途作出限制性要求。企业在诉讼中提出,省级部门的实施细则新增许可条件,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关于“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的规定。
规范“红头文件”,核心在于约束权力、保障权利;通过行政诉讼对不合法的行政文件进行审查与纠正——既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这也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不仅在于推出支持政策,更在于完善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确保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进行。唯有如此,才能为企业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