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判决不正当交往纠纷案 双方过错各半赠与款返还一半

一起持续八年的非常规婚恋关系最终走上法庭;据绥江县人民法院(2024)云0626民初XX号判决书显示,原告潘某与被告李某于2017年因网络购物结识时,李某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查,2017年5月至2025年6月双方互转资金逾千笔,其中潘某单方净转出29.8万元,包含多笔“520”“1314”等具有特定含义的转账。法院审理发现,本案存两上法律争议:一方面,潘某主张李某以结婚为名索取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另一方面——李某辩称有关款项系潘某自愿赠与,并用于双方共同消费。证据显示,双方经济往来呈现恋爱关系的典型特征,但争议焦点在于:婚外关系中的财产给付是否受法律保护?

情感可以真挚,但秩序需要守护;交往可以自由,但底线不能突破。面对“转账记录一大摞、情感关系一团乱”的现实,更稳妥的做法仍是尊重婚姻、遵守公序良俗,让金钱往来有边界、承诺表达有分寸。司法裁判以事实为据、以价值为尺,不只是算清一笔账,更是在提醒社会:任何建立在越界之上的关系,都难以获得稳定的权益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