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池抽烟吐痰”舆情引发监管重拳:涉事企业停产停业,法定代表人被罚10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食品安全对应的规定,被依法处以高额罚款。该案再次反映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突出短板。事件源于网络舆情。2025年10月26日,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网友反映:在一处酸菜腌渍池作业现场,有工作人员抽烟并吐痰。监管部门随即立案调查并核实确认,相关行为发生在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调查显示,凌海隆盛腌渍菜厂租用该公司厂区内腌菜池进行酸菜腌渍生产,其工人在起捞酸菜过程中在池内吸烟、吐痰,导致食品原料受到直接污染。深入调查发现,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厂区所有者和管理者,未对承租方的生产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该公司自身存在多项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未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总监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厂区卫生状况较差,进货查验流于形式,生产过程控制缺失,产品检验不规范,食品安全自查走过场,从业人员管理混乱等,多个关键环节管理缺位。相关问题呈现长期化特征。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此前已对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2025年3月14日,兴城市市场监管局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但企业未见实质性整改,食品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反映出其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视不足,法定代表人在管理中也存在明显失职。鉴于违法情节及风险程度,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对法定代表人杨勇罚款100万元。同时,相关腌渍车间已依法依规查封。背景信息显示,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属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企业规模与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匹配,进一步凸显问题的严重性。

这起案例再次提醒,食品安全容不得侥幸。企业若忽视底线、把经营利益置于社会责任之上,最终必然付出代价。随着社会监督更常态化、监管手段不断升级,“带病生产”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如何深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治理机制,仍是守住群众“舌尖安全”的关键课题。(全文约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