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闫啸天,因为在老家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掏鸟,结果被判了10年半有期徒刑。这事儿到了2023年,还有人替他喊冤呢。你要是真的把整个案子看清楚了,就知道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事情得从2014年7月说起,19岁的闫啸天回老家过暑假。有一次他和朋友王亚军在野外溜达,发现了一个鸟窝。两人觉得新鲜,就把12只小鸟给掏走了。本来也就是当个玩具玩,可把照片发到网上后,评论区里的人惊叹不已,私信里还有人求购。闫啸天这才发现,原来这些鸟能卖钱。 他刚开始半信半疑,后来就真的给卖家发了货。他把7只鸟以800元每只的价格卖给了郑州的人,2只以280元卖给了洛阳的人,还有1只卖给了辉县当地人。这几笔买卖让他尝到了甜头。 才过了半个月,闫啸天又带着王亚军去掏鸟。这回他们又抓了4只鸟回来。可这次运气不好,刚把鸟带回家就被辉县市森林公安盯上了。第二天两人就被刑事拘留了。9月3日他们被批准逮捕。警察还从闫啸天家里搜出了他第二次抓的4只隼和一只凤头鹰。这些可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啊。 这下可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偶然的好奇之举,分明是为了牟利。第一次尝到甜头后,闫啸天立刻就开始了第二次行动。他甚至还收购同类保护动物。警方调查发现,他对这些鸟的保护身份一清二楚。 2015年5月28日,辉县市法院判了案。闫啸天因为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10年半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王亚军也因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罚金5000元。 这判决一出来,闫啸天的父亲就开始四处喊冤。他上诉了三次都被驳回了。还有媒体报道说“大学生掏鸟被判十年半”,只突出了“大学生”、“掏鸟”、“十年刑”几个关键词,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很多人觉得量刑太重了。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判决没毛病。隼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捕10只以上就构成情节特别严重。闫啸天非法猎捕的燕隼和隼形目隼科动物多达16只。 好在闫啸天在监狱里表现不错,三次减刑后减去了一年八个月刑期,于2023年5月刑满释放。他出狱后也表示要改过自新。 这事儿也给我们上了一课。大家得知道野生动物的保护地位和法律后果。部分媒体为了流量断章取义误导了大家。这次事件告诉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和情绪宣泄媒体要守住底线不辜负公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