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给非员工发补贴?这事搞错了可能得补税还得挨罚

跟外单位的人打交道,公司的财务压力挺大的,像母公司审计、事务所律师、设备供应商维修、评审会专家、管理咨询顾问这类非本公司员工,每次走进厂门都让人头疼,到底是发补贴还是走报销呢?这事搞错了可能得补税还得挨罚。 一句话把事情说清楚:谁拿工资谁领补贴,谁买东西谁付钱。公司没办法给非员工发补贴,就好比没法给他们发工资。 拿律师办事这一天来举个例子,就清楚多了。跟律师事务所结的费用,就是增值税发票,这是最常见的。抬头必须是律所,税额能抵扣。合同上规定差旅费用由客户承担,那么律师拿来的出租车票、酒店发票就可以进公司账。抬头是律师个人还是公司的都没关系,但如果要抵扣进项税,发票抬头必须是公司。 工作餐就看具体性质了。如果是日常三餐,这是生活必须品,得自己出;如果是加班或者误餐产生的费用,可以放进管理费用里的误餐补助;如果是请客户吃饭,那就归业务招待费管了。 每天100元的补贴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律师呢?因为这看起来像人头费,但本质上还是劳务收入。律师不是公司员工,公司没法以补贴的名义给他钱;要是强行给他钱让他做账入账的话,双方都得有偷税的风险。因为没有合法凭证入账的话,税务那边会把这笔费用剔出去算所得税。 这几个误区大家得注意一下:不是所有发票抬头不是自己公司的就不能报销;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才看抬头;只要合同明确、业务真实、流程合规,外单位的费用照样能列支;母公司垫付的费用只要业务实质和合同约定清楚了也能抵扣。 把这些区别都弄明白了,以后再遇到外单位的人员公干的事就不用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