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进入收官阶段 代表团审议决议草案、闭幕会将集中表决重大议程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下午3时召开闭幕会——这标志着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一次重要会议落下帷幕;本次会议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也为今后五年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 从会议议程的安排来看,上午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了代表小组会议,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充分酝酿和讨论。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文件,并就法律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评议。该环节充分说明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闭幕会上表决通过的十项重要议案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其中,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体现了过去一年政府工作的成效和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为2026至2030年的发展奠定了基调。这份规划纲要既继承了前四个五年规划的成功经验,也顺应了新时代新要求,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繁荣诸上提出了明确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等多项新的法律制度获得通过。这些法律框架的完善,反映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民族事务管理、发展规划科学化等上的制度创新。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标志着我国环保法律体系进入了新的阶段,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推出,则继续强化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助于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发展。 财政预算和经济计划的审议同样关系重大。大会就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2026年计划进行了表决,对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年度预算安排进行了审议。这些决议充分体现了国家收入分配、支出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等上的科学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闭幕会还对国家权力机关自身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价。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表决,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期许。法律清理工作的报告审议,反映了我国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上的不懈努力。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本次会议的圆满闭幕,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通过民主讨论、充分酝酿、科学决策的方式,确保了国家权力机关做出的决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高度的科学性。这一制度安排,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也保证了人民意志的充分表达。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顺利闭幕,既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系统总结,也为未来发展作出具体安排。随着各项决议和法律草案逐步落地,将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诸上提供制度支撑,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