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工友听好了,今天我跟大家聊聊那个豫石专刊上写的关于职代会能做些啥的事儿。咱们都知道职代会是国企搞民主管理的重要法子,也是大伙儿在企业里说话、管事、管人的平台。要是没了它,那可就不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有《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这一堆规定,职代会在国企里说了算。下面我就来跟大家盘盘需要经过职代会点头的那些决策项。 先说说啥叫职代会?其实它就是企业搞民主的基本方式,是咱们职工自己的机构。法律给了它不少权力,企业得靠它落实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让咱们依法知道公司在搞啥、能掺和啥、能表达啥、还能盯着谁。 那这职代会到底有哪些职权呢? 第一,审议建议权。它得听企业怎么规划发展、管钱和用人,看劳动合同履行咋样,安不安全,缴没缴保险公积金。这些报告都得它听一听、审一审。比如企业打算搞大投资或者改技术啦、用了多少招待费啦、评职称发奖金啦、定工资规定时间这些直接关咱们钱包的事儿,它都得审一审,然后给点意见建议。 第二,审议通过权。有些大事直接关系到咱们的利益,非得它点头才算数。比如集体合同草案、钱怎么用、住房公积金社保怎么调、年金怎么搞、企业要是改了制怎么分流人等这些重大的人事变动方案,都得它通过才行。通过就是举手表决或者投票决定。 第三,监督评议权。它还得盯着企业有没有按规定办事、有没有把民主制度建全、有没有把之前的决议给落实了、有没有把职工提的意见给办妥了、还有集体合同履行得咋样。另外还得给领导班子成员做个民主评议。 第四,民主选举权。专门委员会成员是要选出来的;要是企业破产了进了程序,债权人会议里的职工代表也是它选的;还有别的法律规定或者党组织、经理层商量好该让它选的人也都得选。 第五,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特别是在搞国企改革改制尤其是混改的时候,涉及调整的大事必须走这个审议建议的程序提意见;涉及安置的重大事项必须走这个审议通过的程序投票决定后才能实施。下面的基层单位还得按照上级职代会的决议再细化方案拿给本级职代会通过才行。 职代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东西可是有约束力的,没经过它同意谁都不能改或者撤销。该让职代会看的、定的东西没按规矩来就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