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资源资产的有效激活,已成为当前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重点。面对新时代新要求,规模庞大但长期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农村资源,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激活这些"沉睡"资产,对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释放农村内需潜力、优化城乡要素配置至关重要。 我国农村存量资源盘活上的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从局部试点到系统推进,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多条有效路径。浙江省通过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展乡村运营公司等方式,建立了系统性激活农村存量资产的机制。天津市则构建了纵贯市、区、镇街、村四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实现了集体经济增收、农民利益保障与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方共赢。这些探索有效打通了土地等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堵点,降低了乡村文旅、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新能源等产业的落地成本,吸引了资本、技术和人才向农村流动,推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了"农业+"等新业态,为乡村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然而,在推进农村资产盘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从制度层面看,农村基础性制度框架仍需继续完善。部分农村资产的权属边界界定不清、登记发证覆盖不全,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实现路径不够明确,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有待具体化和法治化。这些制度短板直接影响了资产流转的顺利进行和农民权益的有效保护。 从市场化改革的深度看,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之间互联互通程度不足,统一的产业规划和建设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制约了要素的公平交易和高效配置。这种市场分割状况不利于资源的优化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从规划和监管角度看,一些地方乡村规划缺失或执行力度不足,对资本下乡可能带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不够充分。这些薄弱环节可能导致农村资源被不合理开发利用,甚至引发社会风险。 面向未来,需要以更大的改革勇气和系统思维来破解这些障碍。一是健全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统一产权交易市场网络,培育专业化的评估、法律和金融服务机构,为资产流转提供专业支撑。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充分利用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产品,使"死资产"转化为"活资本"。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方利益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与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要求,科学指导农村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底线。建立健全覆盖资本下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防范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 三是完善制度框架。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集体资产权属,完善登记发证制度,具体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为资产盘活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盘活农村资产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治理课题。只有筑牢制度基础、畅通市场渠道、严守规划底线、保障农民权益,才能实现城乡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通过稳中求进的改革举措,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将不断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也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