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之际,厅长通道“传来的法治建设成绩单引发广泛关注;作为全国首个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的省份,浙江用20年探索交出了一份扎实的法治答卷。 长期以来,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影响市场主体发展。针对这个痛点,浙江率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检查流程,实现涉企检查事项精简超四分之一。更值得关注的是,该省创新推出的“综合查一次”机制覆盖率已达83.1%,显著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立法创新上,浙江持续先行先试。围绕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新兴领域,该省已出台50余部创制性法规,其中涉外商旅便利化等立法成果被多个省份借鉴。“立法先行”的做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稳定的制度预期。 法治建设成效最终要由群众来检验。数据显示,浙江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的满意度达到97.6%的历史高位。这一数字背后,是当地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法治督察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持续发力。特别是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浙江开展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分析认为,浙江法治建设实现突破,关键在于三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二是注重系统集成,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协同发力;三是强化创新引领,在重点领域率先破题。这些实践不仅优化了营商环境,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展望未来,浙江已明确将持续深化法治供给改革。据戴纪介绍,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法治协同机制建设,提升立法质效,强化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化实践,为“十五五”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重要的发展保障;浙江20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保护权益、依法解决纠纷,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浙江正把法治建设成果深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这既是对既有成效的巩固,也是在为未来发展蓄力。随着法治浙江建设持续深化,将为全国法治建设提供更多可借鉴的经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浙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