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子公司成反腐“灯下黑”

今年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国有企业被列为了重点整治对象。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子公司成了监管盲区,滋生了腐败现象。最近,万盛经开区纪工委和重庆市长寿区纪委针对这一情况展开了调查。 李松通过调研发现,有的子公司在具体经营中重大决策不经母公司审批,搞暗箱操作,有的通过“包装项目”来掩盖腐败问题。比如一家国有融资租赁公司,他们向民企发放贷款时,相关人员伪造虚假财务报告、发票和合同,骗取国有资金。这也反映出上级监督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国有企业通常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这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近年来虽然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顽疾依然存在。由于上级监管不到位和内控规范执行不力等原因,国企子公司成了反腐“灯下黑”。 记者采访的一家企业规定5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备租赁要上报集团决策。但有的子公司负责人串通业务人员把一个大合同拆分成小合同或者分期处理,以此来规避监管要求。还有的国企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疏漏,让一些人有机可乘。 某企业销售部实际上掌握了定价权,他们上报的价格通常都会被采纳。但母公司却不知道这中间存在的漏洞。结果就导致销售部门干部上下其手吃回扣。 这次李松还调查到一起长期作案的案例:某地一国企子公司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部长相互勾结掌控一个闲置账户,把汇入的政策性资金和保险赔偿金等进行私分长达七年多。 针对这些问题新华社提出建议:要遏制国企子公司腐败苗头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力度。 新华社还指出要通过数据手段实现对资金流向、合同签订和项目进度的实时监管。 另外新华社还建议地方纪委监委与企业纪委加强协作沟通,联合走访调研梳理廉政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