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月25日发布了一项新规定,把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给落实得更严了。这个规定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牛雨蕾的报道中也被提了出来。这个新规定是征求意见稿,从各个方面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划出了红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也给这个规定进行了解读,还提出了一些补充建议。朱毅说,这个意见稿从责任落实、日常管理、食材管控和监督制度等多个方面入手,把幼儿的舌尖安全给全方位守护了。责任落实上,意见稿明确把园长负责制给推了出来,解决了以前没人具体负责的问题。同时也设置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岗位,形成一个三层防护网。针对那些每天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超过300人的大型幼儿园,意见稿要求幼儿园和承包企业各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形成了“双总监、双安全员”的监管格局,这样就能内外互相监督。日常管理上,意见稿推行了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的模式。食品安全员每天检查供餐情况,有问题马上处理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组织一次风险排查;园长每月听取汇报并安排工作。食材管控方面,意见稿也很严格,禁止采购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材。对于幼儿来说这些食材的风险比成人更高很多。同时也禁止从园外采购那些高油高盐高糖的快餐类食品。还有一点就是要求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相关负责人和幼儿一起用餐还记录下来。 朱毅也提出了一些补充建议:建议在意见稿中增加食物过敏的条款。收集新生入园时的食物过敏史建立台账;对已知高致敏食材要规避或单独制作无敏餐;鼓励供餐单位标注主要致敏信息。同时应该配套出台应急处置指南。 另外她还建议在正式版中增加营养层面的内容:县级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联合发布带量食谱模板并组织培训;推动安全与营养并重。还有加大对民办和乡村幼儿园的资源支持力度。 这次新规搭起了完善的制度框架,但结合实际还有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