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月10日这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接受了专访。他透露了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的一些新动向。在规模方面,检察公益诉讼一直保持着稳步推进的状态。到了2025年,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打算搞更多的新招数,把公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把案子办好、把规范定死。哪怕同期的数据是往下掉了10%,案子的质量和效率也上去了。具体来说,行政公益诉讼案子占到了总量的90%以上,几乎就是主体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是同时存在的,但行政的那一块更突出一些。 这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是监督,所以行政公益诉讼成了核心职能。另外一点特别重要的是,检察公益诉讼其实是在“督促”和“协同”行政机关干活。在实践中,绝大多数行政公益诉讼案子在开庭前就解决了。这种方式能让工作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也能争取到最好的结果。一方面这是“督促之诉”的价值所在,检察机关帮着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是“协同之诉”的体现。因为公益诉讼是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而不是跟行政机关对着干。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监督法律执行,检察、行政和审判机关一起配合,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按照徐向春的说法,这种办案方式有很大的优势。大约95%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都在开庭前就搞定了。这种审前解决的比例说明效果很好。虽然同期数据有10%的下降,但案子的质效明显提升了。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出台了环境污染防治类检察公益诉讼立案环节审查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把办案规范体系健全起来了。这样一来各领域的办案就能平衡协调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