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修订民营经济促进条例2月施行 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发展

珠海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通过制度创新为民营经济发展扫清障碍。1月22日公布的《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三大核心问题: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权益保障不足。这些问题长期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空间。 珠海此次立法反映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条例规定政府采购项目需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既是对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也考虑到珠海民营经济占比达54.3%的实际情况。在全市市场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九成,但在重大工程项目参与度和高端要素获取上仍有差距。 条例的创新主要体现三个上:一是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从项目对接、应急援助到信用修复形成完整链条;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在跨境合作、陆海空间利用等湾区特色领域先行先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如拖欠账款审计监督制度。这些措施直指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有望显著改善市场预期。 配套的"千亿投资计划"深入强化了政策效应。珠海将重点推进397个省市重点项目,其中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占比超六成。政府创新采用"政策组合拳"模式:通过最高百万元的奖励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以贷款贴息降低技改成本,这种"激励+减负"的双重策略有望加快产业升级。 从发展前景看,珠海民营经济正面临历史性机遇。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加快,珠海在数据跨境流动、科技金融融合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将持续释放红利。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制定要素市场化改革方案,重点突破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的流通壁垒。

民营经济的发展既需要市场的活力,也需要法治的保障。珠海以条例为引领、以服务为支撑、以改革为突破口,发出稳定预期、鼓励创新、欢迎参与的明确信号。只有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项目清单转化为投资增量——把要素改革转化为产业动能,才能让民营企业在更公平、更透明、更可预期的环境中放心经营、持续成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