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九台法院创新调解机制 助力多年好友化解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因其灵活便利的特点日常经济往来中广泛存在,但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人情关系与经济利益的冲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处理的一起案件,正是这类矛盾的典型代表。 案件的基本事实清晰明了。张某与李某系多年好友,三年前李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三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由于两人过往有生意往来且李某信誉良好,张某对其充分信任,足额出借了资金。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时偿还,张某多次催促均未果,最终李某更是失联,经营的店铺也已人去楼空。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类案件的处理难点在于多个上。首先是事实认定的复杂性。虽然借贷事实有借条为证,但借款人失联使得案件处理陷入困境,法院面临送达难、沟通难的问题。其次是情理与法律的平衡。作为多年好友的借贷关系,单纯的法律判决可能会彻底破裂双方关系,而调解则需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承办法官朴景梅认识到,案件的关键在于先与失联的李某取得有效联络。为此,法官主动出击,前往李某户籍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发现其部分直系亲属仍在村内居住。在村治保主任的陪同下,法官与李某亲属进行了积极沟通,最终通过亲属成功联系上李某,并向其详细告知了案件情况及对应的法律后果。该举措说明了现代司法的主动性和人文关怀。 在与李某的沟通中,一个重要的转机出现了。李某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现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这表明,失联并非源于恶意逃债,而可能是因为实际困难或其他原因。法官敏锐地捕捉到这一信号,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充分体现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当张某见到李某后情绪较为激动时,法官及时上前安抚,待情绪平复后,引导双方充分表达各自诉求。法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分析案件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释法明理。这种多维度的调解方式,既尊重了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了人情因素。 经过法官的不懈疏导,双方的态度发生了积极转变。张某逐渐理解了李某的还款难处,认识到朋友的困境;李某也深刻认识到自身失联行为对好友造成的伤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分期向张某偿还本金,张某自愿放弃利息主张。这一结果既保护了出借人的基本权益,又充分考虑了借款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体现了司法的人文性和理性性的统一。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表明,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不应仅局限于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款,而应主动承担起矛盾化解者的角色,通过深入调查、耐心沟通、理性引导,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做法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能增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纠纷的解决不仅在于一纸判决,更在于让权利有着落、让责任能承担、让关系可修复;此次调解从破解失联到促成分期履行,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充分考量了当事人的现实困难。对社会而言,守信是最好的通行证,沟通是化解误解的第一道门。把诚信意识、契约精神与法治思维融入日常交易,才能让民间借贷在有序、可预期的轨道上运行,让矛盾止于可解、平于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