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有这么一位王姐,本来就对玉器挺感兴趣,平时没事就爱去店里逛逛。那天她又去了一家店,店里摆满了各种手镯,王姐挑挑拣拣看中了一只,正戴着玩呢,结果发现怎么也取不下来。这让她特别尴尬,店家直接就说,不买就得把镯子砸了,还得让她掏一半钱。 原来王姐是个普通家庭主妇,这次她其实没想真买,只是觉得戴着好看想试试。店家把镯子夸得天花乱坠,说这东西能提升气质、补充元素、改善肤色,反正就是一通忽悠。看她有点犹豫,店家直接承诺试戴免费,王姐心想反正戴一会儿也没事,就把镯子给戴上了。 结果出了事嘛,镯子卡住了取不下来。商家就说要是不买就得砸烂,要她承担一半费用。王姐觉得没法解释清楚,只能把这事发到了网上。 其实啊,商家的要求也不算完全没道理。《民法典》有规定说,只要你损害了别人的权益,哪怕没过错也得担责。这手镯确实是王姐戴上去的嘛。但是把镯子砸坏了还要双方平摊费用的做法确实有点过分。 最后呢,店家看事情闹大了也没法收场,只好同意帮王姐把镯子取下来。这事算是有了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所以说啊,买这类东西真得慎重。对于玉器这东西千万别轻易乱试戴,不然真卡在手上可就惨喽,不仅尴尬还得赔钱呢。像这次王姐遇到的情况就很典型。商家说要收8800元也就是8800块钱的损失费。幸亏最后双方协商好了,不然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