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广东面临突出的养老压力。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存覆盖不足、层级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特别是基层和农村地区,设施缺乏、人才短缺、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更加明显。 为解决此问题,广东省民政厅等22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五个上提出18项具体措施,为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明确了目标和路径。 建设纵横覆盖的三级服务网络是改革的核心。广东将构建县、镇、村三级递进式服务体系。县级重点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承担兜底保障职能;乡镇街道依托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村社区加快建设养老服务站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文化娱乐、探访关爱等基础服务。到2027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有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到2028年底,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省所有街道、珠三角地区所有乡镇、粤东西北地区78%以上乡镇;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珠三角地区所有城市社区和80%以上行政村、粤东西北地区90%以上城市社区和60%以上行政村。这一目标既表明了区域均衡发展的要求,也考虑了不同地区的实际条件。 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形态融合发展是改革的重要方向。长期以来,这三类养老方式各自为政、缺乏协同。新措施着力推动三类服务形态协同融合、优势互补。居家养老上,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老年人照护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社区养老上,强化社区的居家支持功能,完整社区、未来社区、无障碍环境等建设中融入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开展"养老顾问"服务。在机构养老上,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提高护理型床位供给。这种融合思路使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养老方式,实现个性化服务。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是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到203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有1家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全省90%以上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级及以上,95%以上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及以上。同时推动实施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这些措施将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构建多元供给格局是改革的重要支撑。措施提出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按照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推进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改革。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将国有闲置物业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这一多元化的供给体系既能保障基本养老需求,又能满足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养老服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治理能力的综合检验;广东此次推出的改革举措,以县域统筹为牵引、以基层网络为支点、以质量评定为抓手,目标是实现"服务可及、供给均衡、质量可控、运行可持续"。随着路线图逐步落地,如何把设施建设转化为稳定服务、把指标目标转化为群众获得感,将成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