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许昌市禹州的梁北镇开始了禁燃禁放的一级管控模式。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负责巡逻,固定点位和流动检查相结合,大家都在岗位上尽心尽力。他们在工作中发现军张村一家便民店存了4箱烟花爆竹。这是违法行为,当场给店家通报并制止。他们还在禹襄公路、南环路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也是当场给制止住。这次一共拘留了一人五天,送到禹州市拘留所执行,还有四个人也被训诫了。这次管控模式期间,箕阿村主动上缴了2箱烟花爆竹。群众们对禁燃禁放的意识也提高了很多。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最高可被拘留15天,最低也要5天。违反条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最低2万元。违法经营构成犯罪的话还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