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强化"两节"民生兜底保障 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问题:节日期间是民生保障的重要节点,人员流动增多、消费集中、气温走低等因素叠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暖、就医和照护上的需求更加突出。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遭遇失业、疾病、灾害或突发支出,容易出现阶段性生活困难。,部分地区节前新申请救助人员增多、审核环节较多,若衔接不畅可能影响救助时效,使“急难”问题节日窗口期更为集中。 原因:当前困难群众保障压力既有季节性因素,也有结构性因素。一上,冬季取暖支出上升,寒潮等极端天气可能推高生活成本;节日前后需求增加,物价波动对低收入群体影响更敏感。另一方面,家庭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占比偏高等情况仍较普遍,部分群众处于低保边缘或刚性支出困难状态,短期冲击下更易陷入困难。此外,受灾地区应急期、过渡期后仍需做好政策衔接,防止救助出现空档。对此,提高政策覆盖的精准度、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和部门协同的顺畅度,是节日期间兜底保障的关键。 影响:兜牢基本生活底线,既关系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也影响节日期间社会运行秩序和基层治理成效。救助保障到位,有助于稳定困难群体基本消费,降低突发困难带来的连锁风险;关爱服务落到户、落到人,可减少独居、失能等特殊群体的安全隐患;受灾困难群众救助衔接顺畅,有利于巩固灾后恢复成果。反之,若救助响应滞后或服务不到位,可能出现取暖不足、断供断保、医疗照护缺口等问题,不仅影响群众过节,也会加重基层应急处置压力。 对策:围绕“两节”期间保障重点,民政部明确从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监测预警、关爱服务和取暖救助等环节发力,提升兜底保障的可达性和确定性。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执行。指导各地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节日期间新申请对象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与资金发放,提升政策落地效率。 二是用足用好临时救助,突出“急难”导向。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要求,提高救助时效,起到临时救助在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上作用;加强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保障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档。 三是夯实资金支撑,增强地方保障能力。有关部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地区结合实际,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向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并鼓励有条件地区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补贴,提升时效性。 四是健全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比对,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密切关注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减轻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五是做实走访慰问和关爱服务。节日期间,各地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困难群众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开展走访探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与探访,更好满足多层次、差异化需求。 六是突出冬季取暖保障。针对北方地区冬季取暖负担较重的情况,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方式减轻困难。初步统计显示,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有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用于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提升困难群众御寒保障水平。 前景:从部署重点看,此次“两节”保障工作强调政策落实更规范、救助响应更快速、监测预警更主动、关爱服务更深入、冬季取暖更有力,反映了以制度兜底、以数字化监测赋能、以多方合力推进的思路。下一步,随着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服务类救助与慈善资源衔接更加顺畅,社会救助有望继续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警、及时干预”转变,更好应对节日与冬季叠加带来的阶段性风险。同时,各地在保障标准联动、临时救助效率、灾后衔接诸上的实践积累,也将为提升救助体系韧性提供可借鉴经验。

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始终牵动人心。从提前下拨救助资金到优化审核流程,从动态监测预警到走访慰问服务,若干举措聚焦实际需求、强调落地见效。当前,各级民政部门正以更精准的政策安排、更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更贴近群众的服务,确保困难群众在新春佳节前后得到及时帮助、基本生活更有保障。这既是民生保障工作的题中之义,也为稳定社会预期、夯实基层治理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