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工作通报显示,行政审判机制正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法治保障。
这一司法实践反映出当前政企关系中仍存在部分行政机关执法方式简单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当等现实挑战。
以某工程公司涉税案为例,税务部门机械依据证载面积追征土地使用税的做法,暴露出部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刀切"现象。
最高法在终审判决中既肯定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又要求其结合历史背景和实际使用情况作出合理裁量,体现了司法审查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双重规范作用。
分析显示,此类争议频发的深层原因在于:一是部分地方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行政惯性;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与现行法规存在衔接空白;三是政企沟通机制有待完善。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企业投资信心和市场预期,可能制约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司法机关已构建多层次应对体系: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确立裁判规则,先后发布两批涉企行政强制指导案例,为执法机关提供明确行为边界;另一方面推动制度创新,如湖北开展的"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试点,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
数据显示,2025年仅辽宁地区就成功化解涉企行政纠纷1058件,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23%。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法特别提出"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治理理念,其内涵包括:坚持平等保护原则,落实"同样情况同样对待"的执法标准;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
这些举措正在形成"个案纠偏—制度完善—生态优化"的良性循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正在通过行政审判工作得到生动诠释。
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企业依法经营发展、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裁判形成良性互动时,法治的力量就能充分释放。
面向未来,进一步完善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将有助于构建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