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讲,我的人生旋律里有一个人一直跟着,就是孙燕姿。

给你讲,我的人生旋律里有一个人一直跟着,就是孙燕姿。从小到大,她的歌一直陪着我,就像背景乐一样,让我回忆起来就觉得温暖。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也不太懂爱谁不爱谁的,就是喜欢她的歌。那个时候买了盗版光盘和CD机,给家里那个老掉牙的MP3塞进去了《Start》演唱会的歌。放的时候特别带劲,鼓点弄得跟心跳一样。每次课间休息或者午休的时候,就听她的歌。游泳池里那种氯气味、晚上补完课回家的夜色,全都跟她的歌混在一起了,像晚风一样钻进心里去。 要是把我的记忆切成一块块的格子间,每个格子都有她的歌做招牌。《风筝》带我飞越过小学的走廊,《Leave》陪着我在初中天台发呆,《天黑黑》替我哭完那些暗恋的经历。原本普通的日子,因为有了她的声音才变得不一样。 后来,到了2003年《The Moment》这张专辑之后,她突然就消失了。当时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等到2007年她带着《逆光》回来的时候,就像刚做完长途旅行一样低调。刚开始我还觉得这人挺嚣张,不出来接工作。后来我才明白,她就是想唱就唱,活得挺任性的。这份任性教会了我一件事:忠于自己比迎合世界更酷。高中课堂偷偷把耳机音量开到最大的时候不觉得紧张了,职场上面对KPI也敢说不喜欢就不喜欢。 大学有了点零花钱以后,我就把这种喜欢变成行动了。飞去台北抢《是时候》的签名版专辑,托朋友拿回来《Kepler》的签售CD。趁假期又连着看了几场演唱会。那些门票根、海报、CD封面现在都整齐码在抽屉里,感觉像是一枚枚时间勋章。 现在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张扬了。新专辑出来也不用倒计时等着了,演唱会也不用抢票去凑热闹了。只要她说一句“吱一声”,我立马就能出发去看她。她对我来说已经不是排行榜上的名字了,而是住在很远城市、但又像是住在心里的家人一样。 前几天有一次我去她下榻的酒店外面蹲着等她出来看一眼。离她只有一米远的时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是想确认一下她有没有事。从第一次听到她的歌开始,她就成了我的“天然本命”。小学同学把《风筝》的CD给我看的时候我还不以为意呢;现在为了多看她一眼可以飞越半个中国。 这就是我跟孙燕姿的故事吧!如果说她是我周围的光环或者逆光里的剪影的话;那我觉得她更像一条隐形的线一样把过去和现在的我紧紧串在了一起。下次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我会像以前那样把耳机音量开到最大,然后悄悄对她说一句:谢谢你一直唱下去!我也会一直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