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婚姻家庭纠纷屡见不鲜,这提示着法律普及的必要性。在现实生活中,“家和万事兴”的愿望常常会被夫妻、亲子、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所打破。这些矛盾就像暗流,一旦爆发,很容易毁掉家庭的温馨。济南市妇联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把课堂直接送到了长清区文昌街道。这次她们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来进行普法,就是让法条变得通俗易懂,通过故事把法律传达给大家。10月31日这天,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的李卉律师给基层妇联干部们上了一堂特别接地气的法治课。这150多名来自街镇和村居的妇联主席,围着李卉律师认真听讲。她用实际案例来讲解婚姻家庭纠纷的类型、调解技巧还有防范措施,把复杂的法律条文翻译成了老百姓听得懂、用得上的土话。台下的观众频频点头表示认同。李卉律师还通过两个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理解法律规定。一个是关于涂某和刘某结婚钻戒归属权的问题。涂某和刘某高中就开始谈恋爱,结婚前涂某花了两万块钱买了一枚钻戒送给刘某作为聘礼。2012年7月涂某买下钻戒,8月份举行婚礼时把钻戒戴在了刘某手上。2013年6月两人因为感情问题分居了,12月份涂某起诉离婚时要求分割这枚钻戒。刘某则认为这枚钻戒是聘礼属于个人财产。这个案子引发了不同的裁判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婚后购买就是共同财产应该平分;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个戒指只是刘某一个人佩戴属于专用生活用品应该归个人所有。 李卉律师解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个人财产。这个案子中这枚戒指婚后只给刘某佩戴符合专用特征;即使不认定为专用生活用品,涂某赠送戒指的行为也属于赠与且已经实际交付赠与有效。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刘某主张钻戒为个人财产的观点。 另一个案例是关于七旬老母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上门女婿家暴侵害的问题。李老太为了照顾体弱多病的女儿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但没想到这个女婿好吃懒做还经常对她动手动脚让女儿精神快要崩溃了。李老太无奈之下向妇联求助,律师代为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让女婿搬离住所保障了她们娘俩的安全。这个案例也展示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威力:该法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都属于暴力行为。 受害者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向居(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 一旦申请成功措施包括禁止施暴者靠近、责令迁出住所、禁止骚扰接触近亲属等其他必要保护措施协助执行这些措施让受害者拥有了法律保护。 听完讲座之后大家对法律有了新认识:法律不再是高悬头顶的利剑而是守护家庭的温柔铠甲。 济南市妇联表示以后会把更多普法课堂送到更多街镇和村居让“家和万事兴”与“法润万家”并存并在每一个普通家庭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