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偷花的事儿就算完了,留下的只有拘留记录和以后的警示。

01 东阳的一场暴雨,把57岁的张某淋得够呛。1月11日晚上7点半,他骑着紫色电动车经过吴宁街道爱国路时,瞧见张阿姨门口那盆常青藤叶子蔫吧了,这盆花显然好久没人管了。 张某脑子一转,想把这盆花带回家养着。他停下车子,只用30秒就把花盆抱了起来,放好后就赶紧骑车跑了。谁知路上雨太滑,车筐也小,花盆在脚踏板上碎成了好几瓣。常青藤的根全露出来了,他只好把碎渣扔到垃圾桶里,空着手回家了。 02 第二天一早,张阿姨开门发现家里少了一盆价值120元的紫砂常青藤,赶紧报了警。吴宁派出所调出门口的监控一看,1月11日晚上7点35分左右有个戴口罩、打雨伞的男子骑着紫色电动车出现。这人鬼鬼祟祟地抱起花盆就跑。 民警顺着线索追查了14个小时,查到了4个路口和2处天桥的公共视频。最后锁定嫌疑人张某住在白云街道的一处出租屋里。1月13日中午12点,民警破门进去抓人,当场把人抓住了。 03 面对警察盘问,张某承认自己糊涂,就想把花救活。他拿出100元现金退给张阿姨,还写了悔过书。不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行为是要被拘留的,所以张某还是被关了5天。 张某在派出所留着说:“我以为只是搬个盆玩玩,没想到要坐牢。”民警提醒他:“花盆再小也是人家的东西;只要有非分想法还去偷,就构成盗窃。” 04 这场雨、这个碎盆、这次拘留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觉得坏事小就去做;监控摄像头哪儿都有;赔钱不代表没事。张阿姨收下100元钱后说:“这盆花对我没啥大用,但这次教训比它值钱。”雨夜偷花的事儿就算完了,留下的只有拘留记录和以后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