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即将实施,为各地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当前基层执法仍存标准不一、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意识不足等问题。该条例系统规定了监督主体、内容、程序和责任,为解决基层执法规范化问题提供了依据。如何将法规要求转化为实际成效,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滴道区司法局滴道河司法所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重点围绕核心条款开展系统学习。所长带头解读条例,协理员、调解员等共同研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督权限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明确执法权力边界、程序规范和行为责任。通过建立学习台账、分工解读等方式,确保准确掌握条款内容,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基层执法涉及面广,涵盖市场管理、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监督不到位易引发矛盾。《条例》对监督主体、方式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执法公开透明、责任清晰。滴道河司法所的前期学习宣传,正是落实"执法与监督并重"理念的具体实践,有助于降低事后纠错成本,提升执法质效。 在宣传上,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商户,通过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监督权利、途径和举报渠道,公开监督内容、程序和处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此举既提高了群众对监督制度的知晓度,也强化了法治思维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针对农村老年群体特点,司法所创新采用线上方式,制作征地拆迁、市场管理等主题的普法短视频,通过村民微信群传播。这种案例化、通俗化的宣传方式,有效降低了理解门槛,提升了普法效果。 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上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执法规范化;另一方面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提高了执法透明度,有助于构建执法部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源头减少矛盾。 下一步,滴道河司法所将建立"学习—宣讲—反馈—改进"的工作闭环:一是将条例学习纳入常态化培训;二是完善宣传机制,实现法律宣传与风险提示同步;三是通过公开监督渠道推动执法改进,形成监督整改的良性循环。 随着《条例》实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协调职责将更加重要。滴道河司法所的实践为其他单位提供了有益参考。随着监督体系健全,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将深入提升,行政争议有望减少,社会治理能力将持续增强。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实施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宣传,基层司法所既能提升执法监督水平——又能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法治政府和社会建设奠定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