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叫严某聪的广东茂名男子,在2021年8月的时候吸了3次毒。他在吸毒之后开车上路,结果撞了4个人,把他们给撞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把这个案子披露出来,说明这个事件是很恶劣的。最高法批准了广东高院和广东的法院对严某聪的判决,就把他执行了死刑。 当时是在凌晨到上午这段时间,严某聪接连吸了三次毒品。接着在9点左右,他开着车出来了。他在路上先把一名摩托车手给撞死了。为了逃避被抓,他就加速逃跑。在离现场只有950米远的地方,他以接近100公里的时速撞向三个摩托车手还有一辆小轿车,结果又把三个人给当场撞死了。这个过程中还损坏了多辆车辆。经检查,他的尿液显示他吸了毒品。 严某聪在被抓住后说,他吸毒后出现了幻觉,觉得有人要追杀他,家里人还跳了楼。尽管有这些幻觉,他还是执意要开车逃跑,还想听大声音乐。一审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他死刑。严某聪上诉的时候说应该给他定交通肇事罪。不过广东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驳回了他的上诉,认为他对公共安全完全漠视,行为特别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这个案子发生在交通高峰时段和车流密集路段,导致了四个无辜群众死亡。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死刑执行。这个判决表明了对毒驾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