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的预收费,先看看收费上限这块儿

最近北京市民政局带头,联合了其他五个部门一起搞出了一个新规定,重点是管养老机构的预收费,想把老年人的钱袋子看好。以前大家担心的押金、服务费还有会员费,这回新规都给盘清楚了。 咱们先看看收费上限这块儿。养老服务费一般都是按月交,一次最多预存3个月的钱。至于押金,最高不能超过一个月费用的4倍。至于大家比较忌讳的会员费,新规并不鼓励收,也不是谁都能收的。 还得看你是啥性质的机构,要是新建的还没建好、或者根本不具备收住条件的,还有那种失信或者搞过非法集资的机构,统统不能用会员卡、贵宾卡这种名义收钱。如果真想收会员费,必须得有硬指标:床位得超过300张,得评上三星级以上,信用记录还得好,还得给银行打保票或者买保险才行。 钱收到手之后怎么存也是关键一环。所有的服务费、押金还有会员费,都得全部存进银行账户里管着。机构要和区里民政部门、银行签三方协议开专门账户。 最重要的是退费这块儿。要是机构关门不干了或者歇业了,得提前30天告诉区里并且贴出来让大家知道。对于那些符合退费条件的钱,机构必须按约定一次性退完,不能拖拖拉拉或者找理由不还。 办理退款的时候最好走原路返回。机构也不能超出自己的床位容量乱答应服务项目,预收的总钱数也不能超过它的固定资产价值。这样一来,大家就不用再怕机构卷钱跑路或者退费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