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监管持续深化 精准施策护航高质量发展

围绕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的竞争秩序问题,监管部门近期连续出手,释放出反垄断工作持续深化、执法更加精准的明确信号。

从依法立案到行业评估,再到约谈整改,覆盖领域不同、手段各异,但指向一致:以规则约束不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问题:部分领域出现两类值得警惕的倾向。

一类是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压缩中小经营主体生存空间;另一类则是以“反内卷”“行业自律”等名义,组织或推动价格协同、市场分割、产能限制等行为,表面强调稳定秩序,实质可能扭曲价格机制,破坏公平交易。

与此同时,在即时零售、外卖等平台领域,低价补贴与高强度竞争交织,容易演变为以烧钱换份额的“内卷式”竞争,挤压商户利润,诱发服务质量波动与用工风险,行业长期投入与创新动力也可能受损。

原因: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其结构性背景。

一方面,数字平台具有网络效应、规模效应和数据积累优势,容易形成“赢家通吃”格局,进而出现佣金、流量、规则等方面的非对称博弈;当平台以规则设置、捆绑销售、差别化待遇等方式固化优势时,市场自我纠偏往往滞后。

另一方面,部分制造业与新兴产业在周期波动、供需错配等压力下,企业容易诉诸“协同稳价”“划分市场”等方式缓冲风险,但这种做法一旦突破法律边界,不仅难以真正提升竞争力,还会把产业调整成本转嫁给下游和消费者。

此外,在补贴竞争中,一些平台和商家以短期指标为导向,倾向于以价格战替代效率和服务竞争,造成资源重复投入与无效消耗。

影响:反垄断监管的加强,首要是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费者福祉。

通过纠治利用优势地位实施不公平定价、强制搭售、排他限制等问题,有助于提升交易透明度,扩大消费者选择,稳定服务预期。

对中小企业和创新主体而言,规范平台规则、治理流量歧视与不当收费,有助于降低经营门槛和不确定性,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市场进入与退出的顺畅度。

对产业发展而言,遏制以“自律”之名的价格协同与市场分割,有利于恢复价格信号功能,推动资源向高效率、高技术和高质量环节流动,避免产业升级被行政化、联盟化安排所绑架。

对宏观层面而言,公平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基石,反垄断执法与竞争政策实施能够减少地区、行业和平台间的隐性壁垒,提升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创造更优环境。

对策:从近期举措看,监管呈现“刚柔并济、分类施策”的特点:对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法立案,体现执法的权威性与震慑力;对平台竞争状况开展评估、对行业组织及企业进行约谈,则更强调前端治理和风险预警,目的在于把问题解决在苗头阶段。

下一步,关键在于进一步提升规则供给与治理能力:一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平台规则透明度要求,推动收费、排名、流量分配等关键机制更加可解释、可监督;二是压实行业协会自律边界,明确“反内卷”不得成为操纵价格、划分市场的遮羞布,防止以联合行动替代市场竞争;三是对补贴竞争开展更精细的合规指引,引导平台从单纯价格战转向效率、服务与技术竞争,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四是健全协同监管与常态化沟通机制,在依法监管的同时提升政策可预期性,减少企业合规成本与经营扰动。

前景:随着数字经济深入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反垄断监管将更加注重科学性、精准性与前瞻性。

在保持执法力度的同时,监管将更强调以制度供给促规范、以规则透明促公平、以治理协同促效率。

可以预期,未来一段时期,针对平台领域的规则治理将持续深化,针对行业性协同与市场分割的风险也将被更早识别、更快纠偏。

市场主体在合规框架下提升技术能力、优化服务体验、改善运营效率,将成为赢得竞争的主要路径。

反垄断监管的深入推进,反映了我国对市场经济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高质量发展的坚定追求。

市场竞争的本质是价值创造的竞争,而非垄断地位的争夺。

通过精准、科学的反垄断工作,我们正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竞争环境,让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真正动力,让消费者获得更多实惠,让整个经济体系焕发更强活力。

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反垄断,既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尊重,也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必将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