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农村不动产登记改革意见,超六成宅基地有望纳入登记范围

长期以来,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不清、手续不全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的突出障碍。

据统计,截至2025年底广东省仍有超六成宅基地不符合登记条件,大量农村不动产难以通过现行政策完成确权登记。

这一困境既影响农民财产权益的实现,也阻碍了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进程。

究其原因,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建设管理规范历经多次调整,部分建筑因当时政策不完善或监管缺失导致手续不全。

同时,随着城镇化加速,农村人口流动加剧了产权关系复杂性,加之个别地区存在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等现象,使得确权工作面临法律与现实的矛盾。

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呈现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政策精准划定两个关键时间节点:以2020年3月23日为宅基地问题处理分界,以2022年8月1日为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基准,体现对不同性质问题的差异化处理思路。

更值得关注的是,文件创新提出宅基地"三级审核确认"机制,通过村级初审、乡镇复核、县级确认的层层把关,既确保程序规范又兼顾操作实效;对集体建设用地则采取"按现状登记"原则,在守牢政策底线前提下实现历史问题的柔性化解。

化解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既是回应群众“安居有凭、权益有据”的现实需求,也是推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资源资产价值显化的基础工程。

关键在于把握“历史包袱要解、制度底线要守”的平衡:对确属历史原因形成、依法依规可处置的,要以制度创新打通路径;对触碰红线、突破底线的,要坚决关上口子。

随着政策落地见效,农村产权制度基础将更加稳固,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可持续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