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中文家

黃劍武,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會員,最近在國內山西、甘肅等地發生了不少雕塑引發的爭議,被網友們指責上熱搜。這個問題讓人反思:公共藝術的「公共」到底由誰定義呢?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的這個問題又讓人想起哈貝馬斯,他認為公共藝術不僅是放在公共空間里的藝術品,還可以主動促成公共領域的生成,讓公眾從被動觀看轉變為主動討論和參與。 甘肅荒漠中的「漢武雄風」雕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在哈貝馬斯的視角下展現了公共藝術的潛力。然而,公共藝術常常會面臨共識困難。這是因為公共藝術往往揭示了認知差異和審美衝突,但它不能強制公眾達成共識。因此,公共藝術並不是簡單地放在公共空間里,而是與公眾場所和社會進程發生深層次互動和共生的。 公共藝術的公共性體現在幾個維度上:第一是場所與空間的公共性。作品位於廣場、公園、街道等可達場所,並且與所在地的歷史、文化、自然環境或社會功能產生聯繫。第二是公眾參與的公共性。市民和訪客不僅僅是觀看者,還可以通過觸摸、穿行等形式與作品互動。這種互動和參與使作品意義在多元解讀中不斷生成和演變。 第三是創作與決策過程的公共性。華清池景區內的「貴妃出浴」就是一個例子。公共藝術應該通過聽證、討論等民主決策機制產生,體現出公眾意志。 然而在實踐中存在許多困難:藝術家作品和公眾審美需求斷裂、缺乏社區或群眾參與、審美局限性等都可能導致公共藝術「公共」缺失。 在北美新天地時尚購物中心的「倒立馬」雕塑給我們展示了一個不同角度:它強調多方意志謀合、公眾深度參與、社會集體歸屬、文化民主化以及對社會現實介入。 它超越了藝術本身成為連接人與人、人與城市以及藝術與社會關係的橋樑。這個雕塑經常被網友們指責為「傷風敗俗」、「標新立異」,但這也是因為我們需要繼續努力去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性」。 為了提高公共藝術的價值,我們需要藝術家、政府和社會共同努力:加強文化關聯性、民主聽證環節以及提高審美認知水平才能真正實現文化共用和包容審美差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