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矿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十五五"开局之年打牢安全基础

问题:矿山安全生产仍处于风险易发多发期。随着矿山开采深度增加、作业环境更趋复杂,瓦斯、水害、顶板、尾矿库等风险交织叠加;少数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外包施工管理失序、现场管控不严,个别地方还存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信息报送不规范等现象。若治理停留在事故后追责整改,往往滞后于风险变化,难以从源头消除隐患。 原因:一是部分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工程治理和技术支撑不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深不细,导致风险识别不精准、措施落地不聚焦。二是违法违规行为更趋隐蔽,个别企业存在篡改监控数据、规避监管、违规组织生产等问题,反映出制度执行与现场管控穿透力不足。三是“人防”与“技防”衔接不够,一些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偏低,人员在高风险环节暴露时间长;外包队伍管理不规范,技能培训与岗位适配不到位。四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矿山点多面广、企业规模差异大,基层监管力量与专业能力仍需提升。 影响: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既是守住安全底线的现实要求,也是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前移关口、加强过程治理,可降低事故概率和伤亡风险,提升企业稳定生产能力与投资信心;同时倒逼企业把安全投入落到“物”的改造和“人”的能力建设上,推动行业从粗放管理向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转变。对地方而言,治理效能提升有助于形成更可持续的资源开发与生态安全协同格局,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对策:会议提出,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落实涉及的部署要求,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持续推动硬措施落地,促进矿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重点从三上发力。 第一,提升治理效能,强化执法震慑与责任落实。对隐蔽工作面、篡改监控数据、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监管执法更精准、更具穿透力;围绕地方矿山安全深层次矛盾开展系统分析,紧盯薄弱环节压实属地责任,推动“督政”聚焦问题、直指关键;规范事故信息报送,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性指引,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以案例推动制度执行、以震慑促进整改。 第二,推动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把风险化解萌芽状态。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重点区域加快进度,形成可验证、可追溯的风险底数;开展瓦斯治理攻坚行动,推动矿井按节点完成等级鉴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确保治理方案与风险等级匹配;加强尾矿库全过程管理,组织新一轮排洪系统质量检测与安全评估,突出“头顶库”“无主库”“干堆场”等重点部位巡检和隐患闭环治理,严防坍塌、溃坝等灾害性事故。 第三,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并重,以技术进步提升本质安全。加快非煤矿山凿岩、支护、铲装、运输等环节机械化改造,减少人员在高危区域直接作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对发生较大事故的矿山明确改造要求,以技术手段提升风险预警和过程控制能力;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以及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等行为,倒逼企业优先建设自有队伍,规范整体托管与施工组织;大力推进作业视频监管,强化现场可视化、可追溯管理,推动从“靠经验管安全”向“靠制度和数据管安全”转变。 前景:从“十四五”期间云南矿山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年均同比下降的趋势看,治理措施正在显效,但巩固成果仍需持续发力。下一步,随着治本攻坚行动收官与“十五五”开局衔接推进,矿山安全治理将更加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与数字赋能:一上以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工程治理为抓手,持续压减存量风险;另一方面以机械化、智能化和规范化用工为路径,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预计在监管体系更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更压实的共同作用下,云南矿山安全形势有望保持总体稳定向好,并为矿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

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模式的转型升级,反映了新发展理念在边疆资源型地区的具体实践。传统监管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防控”,不仅有助于重塑矿业安全生产格局,也为资源型地区统筹发展与安全提供可借鉴的云南经验。这个转变背后,是对“生命至上”理念的落实,也是对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