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解除后彩礼返还引争议 法院综合考量判令部分返还。近日,一宗涉及婚约财产返还的民事诉讼案件裁判文书依法公开,展现了基层司法机关在处理情感纠纷与财产争议交织的复杂家事案件时的裁判思路与价值考量。刘某与刘某某于2023年底确立恋爱关系,张某某与张某也因此相识。2024年3月,刘某某确认怀孕后,双方家庭开始商量结婚的事。同年4月,二人在昆明市按照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张某某给了刘某某15万元彩礼。订婚后没多久,两人因为感情问题闹别扭。刘某某发现张某某还跟前女友联系,心里就有了疙瘩。2024年5月,她提出解除婚约。接下来她被诊断出抑郁症,结婚计划也就泡汤了。此后,张某某外出打工去了。同年9月,刘某某以涉嫌强奸报案过一次,后来被撤销。2024年她在医院生了个女孩,生孩子一共花了2.6万多,张某某付了1.25万。孩子出生后他没再给钱还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后来亲子鉴定确认是亲生的。两人感情彻底破裂都不想继续过日子了。于是张某某把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全部15万元彩礼。他说这笔钱是跟亲友借的还有前女友的联系没越界不是他的错。刘某某反驳说她生了孩子还有抑郁症都怪对方太花心要求支持她并给抚养费1500元每月。法院审理认为重点在彩礼能不能退还有退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没领证要退彩礼有道理。但是法院在算具体数目时要考虑实际情况:两人已经按习俗订婚还生了孩子婚姻有实质性进展;孩子一直是刘某某带养五个月了她付出不少;两人生活期间也有互相出钱的情况;还要看男方经济状况和女方产后恢复等现实因素。基于这些法院判决刘某某返还50%的彩礼也就是7.5万元。关于抚养费可以另诉解决。这个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处理这类案子不是死搬硬套而是实事求是看情况处理力求平衡公平。同时也提醒大家结婚要注意构建健康的关系明确定权职责防止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