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你交公积金,你就去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说

老张跟他的公司闹了个小矛盾。他觉得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给他交住房公积金,他打算到法院去告公司。可是啊,法院不给受理,理由很简单,这事儿不归法院管,得找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事儿还得从2020年4月说起。老张被一家旅投公司安排去了某甲公司上班,当项目经理。他的工资都是这家甲公司发的。谁想到了2023年10月,甲公司因为欠银行钱,账户被冻结了,住房公积金也就没法交了。一直到2025年2月劳动合同到期,这事也没解决。 老张也不傻,他先找劳动仲裁委去评理。仲裁委确认了他和甲公司的劳动关系,也给了他一部分工资,但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诉求就直接驳回了。老张不服气,觉得自己有理,就把这事儿告到了法院。他的主要请求就是让公司给他把2023年10月到2025年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上。要是实在补不上,那就要公司给他一笔经济补偿。 甲公司那边也没含糊,直接就说老张这要求不属于法院管。结果是法院审理后把老张的这个请求给驳回了。这里面有个关键的裁判要旨:住房公积金的交、补交这些事儿都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行政工作,法院不管这些民事纠纷。你要是觉得公司没给你交公积金或者没法补上要赔钱,你就去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说。 老张的诉求其实就两个点:要么让公司补交公积金;要是真补不了就赔钱。这两个要求其实都是围绕着公积金这块展开的权利保护。到底能不能补交或者补多少?这都得由那个管理中心去核查认定和处理。这不在民事审判的范围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