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黑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升,给更多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黑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管理规程》,这个《规程》里详细规定了企业在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方面需要完成的工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给企业的项目组织实施制定了更为规范的标准。 这个项目管理规程的发布对促进黑龙江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的强链增效作用。 这个项目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只要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申报这个项目。申报企业需要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外,企业还要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备案专利产品和注册商标。 为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鼓励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这个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在这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完成一些指标任务。例如,开展内部知识产权培训,新增有效发明专利或者PCT国际专利申请等等。此外,企业还要进行FTO调查报告或者专利导航研究,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这个项目还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分级评价、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等工作。同时也允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列项目指标任务。如果企业在项目周期内获得中国专利奖或者省专利奖的话,还可以作为加分项单独评价。 这个项目管理分为申报立项、实施、结题验收等环节。首先是申报立项环节,在收到通知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所属市(地)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和推荐。然后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任务书并发布立项通知。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企业按照任务书中约定的指标组织实施并提交执行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报告。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给与支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和权益保护等措施来促进企业综合实力提升。 最后是结题验收环节,在项目周期结束后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完成结题的话需要通过市(地)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 这个《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并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和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