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发布通报,针对2025年12月28日晚发生在轨道交通10号线中央公园东站的乘客违规操作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调查,涉事男子在饮酒后状态不清醒的情况下,连续三次按压站台紧急停车按钮,触发列车紧急制动系统。
事件发生时,站台警示系统立即启动,红光频闪伴随警报声响起。
车站工作人员迅速响应,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安抚乘客情绪。
技术数据显示,此次人为干扰导致当班列车发车延误107秒,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了部分乘客的正常出行。
执法人员指出,紧急停车按钮是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的关键设施,仅在列车夹人、碰撞等紧急情况下方可启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非紧急情况下擅自操作紧急装置属于危害运营安全行为。
涉事男子的行为已违反该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发生在年末客运高峰期,反映出个别乘客对公共安全意识的缺失。
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快速发展,类似违规操作事件时有发生。
2025年全国轨道交通系统共记录非必要紧急装置启动事件27起,其中酒后误操作占比达41%。
执法部门在处罚同时开展了现场普法教育,涉事男子已签署承诺书,表示将严格遵守乘车规范。
轨道交通支队负责人强调,将持续加强安全宣传,在重点车站增设防误触保护装置,并通过智能监控系统提升应急响应效率。
公共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乘客的切身利益。
紧急停车按钮虽然触手可及,但其使用权重大,绝非儿戏。
此次事件的处理既体现了执法部门的严格管理,也体现了对安全秩序的坚守。
每一位乘客都应当认识到,遵守规则、珍惜安全设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整个社会负责。
通过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相信能够进一步规范乘客行为,维护轨道交通的安全有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