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风险不匹配销售叠加程序规避,老年投资者损失扩大 据法院查明,王女士原风险测评为“稳健型”,并不符合某中高风险基金的购买条件。在银行工作人员推介下,王女士被“指导”于次日重新测评,结果变为“成长型”,随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投入200万元。持有约两年半后赎回,亏损约43%,损失85万余元。王女士认为银行存在误导和违规销售,起诉要求赔偿;银行则主张测评结果匹配、操作系客户自主完成,应由客户自行承担风险。 二、原因:口头“稳健”承诺弱化风险提示,“改测评”与场外操作绕开合规约束 法院认定,第二次风险测评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完成,难以真实反映投资者意愿,王女士的真实风险承受能力应以首次“稳健型”为准。更值得关注的是,交易虽通过手机端完成,但操作地点在银行网点之外的餐厅,客观上绕开了监管要求的销售专区“双录”(录音录像)流程,导致银行无法证明其已充分履行风险告知和说明义务。结合前后行为链条,销售人员先以口头表述将中高风险产品描述为“风险不大、比较稳健”,再通过“调整测评”实现形式上的准入匹配,属于典型的适当性义务缺失。 三、影响:裁判强化合规导向,推动机构补齐销售全流程管理 法院最终认定,银行向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老年投资者销售中高风险产品,且未按要求留存关键证据,存在明显过错;该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判令银行赔偿王女士本金损失85万余元。本案传递出明确导向:在资管产品净值化背景下,“投资有风险”并不等于机构当然免责。金融机构如在客户适配、风险揭示、过程留痕等环节存在实质性缺陷,仍需为不当销售承担法律责任。对行业而言,裁判规则将深入促使销售管理从“结果解释”转向“过程合规”,对老年群体等重点客群的保护也将更趋严格。 四、对策:压实“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适当推荐”,补齐证据链与内控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减少类似纠纷,需要制度与执行同步到位:一是确保风险测评独立性,禁止诱导、代填或暗示选项,建立测评异常识别与复核机制,对短期内测评等级大幅上调、集中大额申购等情形及时提示或拦截。二是将“双录”嵌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流程,明确关键环节“在哪里、由谁、如何完成”,避免以场外陪同、私下沟通替代合规告知。三是加强销售人员行为管理与问责,推动绩效考核从“规模导向”转向“适配与投诉率并重”,对“承诺保本”“弱化风险”等话术实行清单化治理。四是完善适老化服务,在网点专区提供更直观的风险提示、通俗的产品说明,并引入家属陪同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判。 五、前景:投资者保护与市场发展并重,适当性制度将更细化 随着财富管理需求增长,公募基金、银行代销等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如何在鼓励长期投资与防范误导销售之间取得平衡,成为监管与行业共同面对的问题。可以预期,围绕风险测评真实性、关键环节留痕、重点人群适配、线上销售合规等的治理将持续加强,司法也将通过个案裁判进一步明确行业边界。对消费者而言,依法维权路径更清晰;但“买者自负”以“卖者尽责”为前提,理性投资、如实测评、留存证据同样重要。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司法救济,也为金融销售合规提供了现实参照;当“投资有风险”成为共识,“卖者尽责”更应成为底线。在人口老龄化加速、财富管理需求上升的背景下,如何建立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完善覆盖全流程的投资者保护体系,仍需要监管、司法与市场主体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