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都北部重要生态涵养区,怀柔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京津冀生态安全。
然而,2025年初,怀柔警方发现辖区两个村庄的农用地遭到大量建筑垃圾倾倒,其中不乏基本农田。
这一发现揭示了当前建筑垃圾处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不法分子为规避正规处置成本,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可资源化建筑垃圾无序倾倒在农用地上,打着"改良土壤"的幌子掩盖违法行为。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与传统建筑垃圾存在本质区别。
这类物质虽然理论上可以资源化利用,但必须经过规范管理和处置才能再利用。
未经处理的渣土和泥浆隐藏着巨大的污染风险,倾倒在农用地甚至耕地上,不仅破坏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对地下水和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威胁。
为掩盖违法痕迹,不法分子甚至在倾倒点种植树苗和庄稼,但经过专业勘查发现,这些地块的土壤颜色与周围明显不同,水土保持能力严重不足,降雨后出现皲裂,植被干枯长势极差。
怀柔区检察院敏锐地认识到,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刑事犯罪,更涉及公益损害。
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创新采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工作模式,同步推进刑事追诉与公益保护。
这一做法的关键在于,刑事检察聚焦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构成,明确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主观故意等核心要素;公益诉讼检察则围绕生态公益损害,明确损害范围、损害程度、修复标准等关键内容。
两个部门共同制定一体化工作方案,系统解决建筑垃圾认定标准不清、公益损害程度不明、跨区倾倒源头难寻等三大难题。
在调查取证阶段,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调查核实职能,联合相关单位开展120余次现场勘查,精准固定各点位坐标、建筑垃圾方量及生态受损情况,形成全域治理的统一台账。
对涉及刑事案件的点位,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建筑垃圾溯源认定和生态受损鉴定,既确保刑事证据达到"确实、充分"标准,又为公益损害认定奠定坚实基础,避免了重复取证和证据冲突。
经查,2023年至2025年初,刘某某等6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经中间人张某某、王某某介绍,组织车辆将20余万吨建筑垃圾跨区运输至怀柔进行非法倾倒,非法占用农用地共计196.28亩,造成严重毁坏。
截至2025年12月,8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涉案建筑垃圾全部规范处置。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推动对另外13处违法倾倒点位的整治,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司法鉴定,所有受损农用地均恢复到种植条件。
这一案件的办理过程体现了司法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动担当。
通过刑事与民事、行政手段的有机结合,既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又有效修复了生态环境,实现了惩治与保护的统一。
同时,案件的处理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在建筑垃圾处置领域,必须建立健全源头管理、过程监督、末端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切实保护好每一寸耕地和生态资源。
守住耕地红线,既靠制度的严密,也靠执行的有力。
怀柔这起案件表明,对生态与土地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既要以刑事司法形成震慑,也要以公益保护推动修复与治理扩面,避免“只追责不修复”或“只修复不追责”。
当每一车渣土都有出处、去向可查、责任可追,农田才能回归农田,生态涵养区的底色也才能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