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资金监管失守加剧烂尾楼风险 专家呼吁强化银行责任共担机制

这轮烂尾楼风波中,舆论往往聚焦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与购房者停贷维权的对立。但继续梳理会发现,更深层的症结在于长期被忽视的预售资金监管失灵——它实际上是风险传导链条的起点。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本意是保护购房者权益。按规定,购房者首付款和贷款资金进入开发商账户后,应及时转入由监管银行管理的专用账户;监管银行再依据工程进度,按约定分期拨付给开发商。这套机制被视为保障建设资金安全的关键环节。 然而——多地住建部门通报显示——制度在落地中出现明显走样:通报中常见“拨付与工程形象进度不匹配”“资金异常划出”“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等表述。其背后指向同一个问题——监管账户里的钱在工程初期就被违规划走,用于填补开发商其他资金缺口,而非专款专用于在建项目。 这个偏差与监管银行的利益关联密切。开发商往往是监管银行的重要客户,涉及存款、贷款及各类中间业务,能带来可观利息和手续费。在这种关系下,监管银行对违规操作容易选择默许,甚至以“优化”“创新”拨付流程的方式提供便利,名义上是“支持实体经济”。 另外,向购房者发放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完成了放款指标:贷款通常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后续主要获取长期利息收益,对资金后续流向的约束有限。一旦项目烂尾,贷款银行往往以“已按合同支付”“监管账户非我管理”为由切割责任。 这种分工看似清晰,却留下明显漏洞:监管银行本应是第一道防线,却因利益冲突而失守;贷款银行虽非监管主体,但“一次性放款”也使风险集中暴露。最终,责任多落到已资不抵债的开发商身上,而真正的“隐形参与者”反而难以被追问。 从法律与监管层面看,现行对监管银行的追责机制仍显不足。购房者起诉对象多为开发商或贷款银行,监管银行往往缺席;即便进入诉讼,其行为具有隐蔽性且容易披上“合规”外衣,举证与认定都更困难。更现实的是,即便被处罚,成本也往往偏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有关上正在研究推动银行“风险共担”机制,这一方向值得肯定。但关键在于,共担的重点应指向失职的监管银行,而不是仅仅落在贷款银行身上。监管银行收取监管费用、维护大客户关系,却在风险暴露时全身而退,显然有失公平。 要补上这一短板,需要从制度层面同步加力:第一,明确监管银行的法律责任,将其纳入烂尾楼风险处置的责任主体;第二,建立监管银行绩效评价体系,把预售资金监管合规性与评级、续牌等挂钩,提高违规代价;第三,强化拨付环节的实时监控,借助数字化手段确保资金流向与工程进度匹配;第四,建立购房者对监管银行的直接追索机制,在监管失职时赋予其明确的索赔权。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要恢复健康运行,各参与方都应回到各自责任边界。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监管银行的日常监督,不能因为其金融机构身份就降低要求。同时,推动行业信息共享,提升对监管资金异常流动的识别与处置效率,及时止损。

烂尾楼治理既关乎民生,也关乎信用与治理能力。把预售资金这道“阀门”拧紧,关键不在于事后争论谁该担责,而在于事前让每一笔资金去向可核验、每一次拨付可审查、每一方主体都为失职付出代价。只有让制度真正具备约束力,让监管落到资金流动的每一道关口,市场信心与购房预期的修复才更有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