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案”到“治理”一体发力——云南彝良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后半篇文章”

党的二十大以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成为反腐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正探索如何做深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反腐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 彝良县纪委监委的实践表明,反腐工作不能止步于查办案件本身,而要通过案件这个窗口,深入分析腐败现象背后的原因,系统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在深挖问题根源上,该县纪委监察机关坚持系统观念,在案件查办初期就树立治理理念。对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既进行个案剖析,分析违纪违法人员思想滑坡的深层原因,又开展类案分析,梳理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内控机制、干部管理等情况。这种"一案一分析、多案找规律"的做法,有助于发现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的问题,为精准施策奠定基础。 警示教育是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环节。该县充分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分层分类的警示教育。与县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机制,让党员干部近距离接触真实案例,身临其境接受警示。同时,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纪法宣讲等途径,推动警示教育覆盖各层级、延伸至各领域。 制度建设是巩固反腐成果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察机关注重在案件查办中发现制度漏洞,深入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有针对性地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更为重要的是,该县建立了建议书采纳落实的跟踪督办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真正到位。 这多项做法表明了"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通过警示教育转变认识、通过制度完善堵塞漏洞,形成了反腐工作的闭环管理。这种系统性、全链条工作方式,有助于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建设,提升反腐工作的整体效能。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彝良县的探索证明,只有将"惩"的震慑力、"改"的推动力、"治"的约束力有机统一,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更多地方需要以系统思维做好正风肃纪反腐的全面工作,方能筑牢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纪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