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3·17"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五人遇难责任人员将依法处理

山西省阳泉市应急管理部门近日公布“3·17”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围绕事故经过、原因认定、责任划分和整改方向作出系统结论。

调查显示,2025年3月17日17时50分,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聂家庄2#拌合站施工现场发生挡墙坍塌,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23.11万元。

事故暴露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工程风险控制的多重短板,具有较强警示意义。

问题:现场风险叠加导致突发坍塌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在基坑挡墙相关作业区域,坍塌导致正在作业的人员被压埋。

此类坍塌事故往往具有瞬时性强、伤亡后果重、处置窗口短等特点,一旦现场风险识别不足、人员避险距离不够、机械设备运行管控不严,极易形成“局部失稳—整体坍塌—群体伤亡”的链式后果。

此次事故直接造成5人遇难,表明作业现场对“基坑回填土—挡墙稳定—机械荷载”之间的风险关联缺乏有效约束。

原因:违规作业与结构缺陷共同触发 调查指出,装载机违规行驶并停靠在基坑挡墙回填土区域内,造成回填土侧压力增大,是触发坍塌的重要直接因素。

基坑挡墙作为受土压力作用的结构,回填土状态、机械附加荷载及施工扰动都会改变受力条件,若缺少明确的禁行禁停控制与隔离措施,重型机械靠近将显著放大不利工况。

与此同时,调查认定基坑挡墙无基础埋深,结构构造缺陷使其抗滑、抗倾覆能力不足,导致在外部荷载叠加时更易失稳。

两类因素相互叠加,最终导致挡墙坍塌并造成人员伤亡。

从管理层面看,违规机械行为能够发生并持续到事故发生,通常意味着现场交通组织、危险区域划定、作业许可与监护机制存在缺口;而结构性问题未能在方案论证、设计审查、施工组织与验收环节被及时纠正,则反映出技术把关与质量安全责任链条仍需压实。

报告对责任人员提出依法依规处理建议:建议将2名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议免予责任追究1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行政处罚6人;其他处理7人。

影响:对行业安全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交通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点多线长、工期紧、交叉作业频繁,拌合站等配套设施施工环节往往存在临边、深基坑、挡墙、土方回填、机械车辆密集等高风险工况。

此次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不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沉重打击,也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项目风险评估与现场管控提出拷问。

更重要的是,调查结论提示:单一的违章行为在结构安全冗余不足、技术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可能演变为群死群伤事故,必须用系统治理思维统筹“人、机、料、法、环”全要素安全。

对策:以“硬约束+强执行”堵住薄弱环节 针对调查揭示的问题,应在以下方面强化整改和治理:一是严格划定危险区域红线,基坑挡墙及回填土影响区应设置清晰的禁行禁停标识与实体隔离,建立机械设备进场、路线、停靠点的刚性管理制度,实行专人指挥与视频巡查相结合,防止机械荷载进入敏感区域。

二是强化方案论证与结构复核,涉及挡墙、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程序,对基础埋深、稳定验算、排水与回填工艺等关键指标进行复核确认。

三是压实全链条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旁站监督、停工整改等要求落到班组与岗位,形成“发现问题—立即处置—闭环销号”的常态机制。

四是提升应急与培训实效,围绕坍塌、埋压等场景开展针对性演练与教育培训,强调安全距离、撤离路线与紧急避险,降低人员暴露度。

前景:以事故为鉴推动治理能力升级 当前各地重大工程建设进入关键推进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仍面临局部风险。

此次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布与责任追究建议的提出,释放出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制度完善提升本质安全的明确信号。

下一步,若能将调查成果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化管控措施,并在类似工程中实现“同类问题同治、同类风险同控”,将有助于推动施工现场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从“经验管理”向“数据与制度驱动”升级,进一步筑牢工程建设安全底板。

"3·17"事故用生命的代价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在全面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下,这起典型案例既揭示了当前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也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镜鉴。

如何将"生命至上"理念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需要建设方、施工方、监管方共同作答。

随着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布,社会各界期待看到责任追究不是终点,而是构建本质安全型施工体系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