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法院用善意执行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双赢

罗山县法院执行局最近解决了一个工伤纠纷的案子,用了“如我在执”的善意执行理念,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双赢。事情是这样的:罗山县有个沈某,在一家石业公司上班时受了伤,双腿都伤了。经过劳动仲裁裁定,公司要给沈某15.6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可裁决下来后,公司只给了一部分钱,沈某就向罗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接到案子后,马上采取行动,给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冻结了,展示了司法力度,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工伤职工的权益。可没想到冻结账户后,公司负责人急了。他给法院打电话说,账户里的钱是准备给农民工发工资的,要是这笔钱被划走了,不仅影响农民工家庭生活,还可能引发纠纷,公司也没法正常运转。执行干警面对这个情况并没有一味强硬处理,而是灵活应对。他们既考虑到了工伤职工需要及时拿到钱治病、照顾家庭,也考虑到了企业和农民工都需要钱过年。经过两边沟通协调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公司当场给了10万元现金赔偿款剩下的沈某自愿放弃了。沈某拿到钱激动地说:“谢谢法官我终于能安心休养了。”公司负责人也很高兴地说:“多亏法院灵活处理既解决了纠纷又让我们能按时发工资。”这个案子只用了11天就结案了不仅让职工拿到了赔偿款也让企业度过了难关保证了农民工工资发放显示了司法力度和温度。 接下来罗山县法院还会继续用善意执行的理念处理这类案件既要保护胜诉权益又要保护企业和民生权益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