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咱们聊一个前阵子闹得挺厉害的事儿,“初中女生扶老人遭索赔22万”,这两天算是有了说法。事情是这么回事儿,今年2025年3月,在福建,有一位老大爷骑车摔了一跤。恰巧两名骑着电动车的初中女生拐弯路过,犹豫了一下之后主动跑过去搀扶。谁能想到呢?老大爷反而反咬一口,说自己是被吓倒的,反手就把这俩女生告到了法院,张口就要赔偿22万元。这其中不仅包含两万多块的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 交警那边是怎么认定的呢?他们给出的结论是“无接触事故”。也就是说,其实双方谁也没碰着谁。从这个鉴定结果上看,老大爷骑得也有问题,他得负主要责任;而那两个女生年纪还小才十六岁不到,骑电动车还不靠右行、转弯也不让直行,这算是次要责任。本来定在2月26日上午开庭审理呢,现在原告方突然撤诉了。 对于这事儿,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东律师之前讲过自己的看法。陈律师是个行家,以前在公安局干了不少年。他说看了现场视频就发现,老大爷在骑车的路上其实做了两次避让动作。第一次是为了躲开一辆白车,第二次就是为了躲开那俩女生的电动车。 陈律师觉得定责任主要得看两个方面。一个是危险原则。真正出问题的原因其实是第二次避让导致的摔倒,而不是第一次躲白车那会儿。所以这俩女生跟老大爷的摔倒之间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当然了,老大爷自己操作不当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另一个是路权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规定得很明白,大家都得靠右走才行。那俩女生骑车不靠右肯定是不对的,这也是引发事故的一个因素。 还有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尹心雨律师也接受了采访。她提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说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里就是个参考文件而已。法院其实可以根据其他证据重新调查事实再重新定责任的。 2月21日那天有媒体报道说,受害女生的妈妈郑女士表示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原告方已经撤诉了,之前发在网上的内容也都删了。她也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资源去炒作这个事儿了。